●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范圍更廣
●獲得股權獎勵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在5年內分期繳納
●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列入稅前扣除
蚌埠新聞網訊(記者 顧繼月)繼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之后,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日前再獲含金量極高的稅收政策支持:對試驗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相關技術人員給予實質性稅收優惠。
記者昨日從市科技局高新科了解到,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將與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三個國家級自主創新示范區享受同等稅收優惠政策:在試點有效期內,國家將給予合蕪蚌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和為科技人員繳納的“五險一金”列入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范圍,允許按實際發生額的150%比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予以稅前扣除;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按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列入稅前扣除;相關技術人員獲得股權獎勵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在5年內分期繳納。這三項政策試點有效期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這三項政策對蚌埠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有著積極作用,將形成政策洼地吸引區外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人才加快向我市集聚。”據市科技局高新科科長聞建中介紹,人才獲得股權獎勵后,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享受五年分期繳納優惠政策,調動了管理層以及核心技術人員積極性;同時,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進一步放寬,將進一步引導、激勵企業不斷加大創新投入,為創新活動的有效開展提供了資金保障。
據悉,我市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自去年執行以來,已有11家高新技術企業提出申請并納入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試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