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財政部門獲悉,為大力支持美好鄉村建設,切實提高財政支持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日前制定出臺《蚌埠市財政支持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籌資渠道,突出扶持重點,規范資金管理。
《辦法》明確規定,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由各級政府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從2013年開始,市級將每年統籌安排1億元,并逐年增加。縣(區)級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000萬元,并視財力狀況逐年增加。
記者在《辦法》中看到,在資金用途上,市、縣(區)級財政安排的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將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設和自然村治理,重點對“村莊建設工程、環境整治工程、興業富民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文明培育工程、管理創新工程”美好鄉村建設六大工程給予補助。
在資金的規范管理中,將嚴禁現金支出。《辦法》規定,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和國庫集中支付,必須專款專用。資金報賬由專項資金具體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項目所在鄉鎮財政所初審、縣(區)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指導組審核、美好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辦理報賬支付。
與此同時,《辦法》還要求縣(區)財政部門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資金使用管理,保證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分配科學、管理規范,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還必須接受審計、紀檢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相關部門將對資金使用管理情況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檢查。
本文由蚌埠華迅網絡(http://m.hankhoeksemaelectric.com)轉自蚌埠市人民政府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