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室日前下發《關于做好全市2013年度黨報黨刊發行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訂閱范圍,嚴格訂閱制度,確保訂閱經費,建立長效機制,擴大有效覆蓋,認真抓好督查,確保2013年度黨報黨刊發行任務不折不扣地完成。《通知》明確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黨報黨刊訂閱任務,各縣區、高新區和經濟開發區必須在12月15日前完成黨報黨刊訂閱任務。
根據省委辦公廳文件要求,我市2013年度部分黨報黨刊發行計劃將適當調增,并根據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編制數、領導職數、內設機構數、基層黨支部數、黨員數等指標進行分解。《通知》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調增后的黨報黨刊發行計劃,制定分解方案,明確訂閱范圍,層層落實到位。黨的各級機關、城鎮黨支部、農村鄉一級黨委,政府各級機關,人民團體機關,企事業及所屬單位,大中專院校及所屬系(院、室),城鎮中小學校和有條件的農村小學,公安、工商、稅務系統的基層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業系統基層單位的黨組織,規模以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有條件的新社會組織的黨組織,高等學校的學生黨支部,解放軍、武警部隊連級建制以上單位的基層黨組織,都應訂閱《人民日報》、《求是》、《安徽日報》、《江淮》和《蚌埠日報》。
《通知》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公費訂閱報刊的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在完成黨報黨刊訂閱任務前,一律不得用公費訂閱其他報刊。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級組織、鄉鎮用定額管理的公費訂閱報刊必須首先訂閱《人民日報》、《求是》、《安徽日報》、《江淮》和《蚌埠日報》。鄉鎮以上機關單位和領導干部用公費只能訂閱《人民日報》、《求是》、《安徽日報》、《江淮》和《蚌埠日報》,以及對本職工作有指導意義的其他重點報刊。各縣區、各部門要不斷完善發行措施,積極探索建立黨報黨刊發行工作的長效機制。對縣、區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訂閱黨報黨刊,繼續實行“財政劃撥、集訂分送”,按有關規定由縣、區財政一次性提前全部墊支,在劃撥各單位行政事業經費時扣除。積極推廣將黨報黨刊作為公共文化產品,由各級財政列支專項經費,統一實施政府采購。還要積極推廣“私訂公助”等辦法,鼓勵黨員干部自費訂閱黨報黨刊。
《通知》同時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范報刊發行秩序的文件精神,堅決制止黨報黨刊以外的其他報刊利用各種形式搞攤派發行行為,禁止報刊發行的惡性競爭,切實維護正常的發行秩序,防止沖擊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
據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將適時組成聯合督查組,分赴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督查,確保黨報黨刊發行工作落到實處。
蚌埠文由蚌埠華迅網絡(http://m.hankhoeksemaelectric.com)轉自蚌埠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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